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5-21
今年是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决战之年。去冬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围绕创森工作目标任务,科学规划,严格标准,精心实施,强力推进,我县植树造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确保新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采取了得力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提高造林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确保造林质量作为当前创森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因忽视造林质量、措施不到位而影响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造成林地资源严重浪费和资金投入巨大损失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把关键环节。(一)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刷墙体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二)做好技术指导。县林业局成立技术服务队,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现场指导。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包地块、包农户,落实技术包干责任制。(三)加强质量排查。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新植幼树栽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新植幼树倒伏掘根的,及时进行扶直、培土、踩实、浇水、刷白等。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如树穴小、栽植浅、不踏实、不浇水、不培土等,及时制订问题清单,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落实到人。(四)落实管护机制。建立长效的造林管护机制,责成所有权者及时落实管护责任,成立护林管护队,加大巡查管护力度。尤其麦收和秋收期间要进行不间断巡察,防止在收割、运输过程中毁坏林木。夏季高温期间,视土壤墒情及时浇水。(五)从严从重打击。县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毁林案件,特别是毁坏新栽树木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处置到位,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加强造林质量工作组织领导。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实行造林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把造林质量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党政主负责人是造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质量,并将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二要强化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对造林质量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排查,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对督查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向问题乡镇、街道下发整改清单,要求限期整改。三要强化检查验收。县委、县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麦收和秋收后分别进行两次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全面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作为兑现奖补资金、创森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的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认真开展自查验收,对达不到造林质量标准要求的,及时补植补造。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订新造林质量管理的奖惩办法,落实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通道绿化造成成行死亡的,成片造林和围村林造成成片死亡的,农田林网绿化死亡株数较多造成林网断格断带的,以及其他因素造成造林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有关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香田)